(原标题: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 5000 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被兰溪市应急管理局做出处罚。
据公告内容,当事人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工业功能区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00)。
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构成了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案违规行为。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5,000.00)。
主体名称 | 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兰溪应急罚决﹝2024﹞第000123号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决定时间 | 2024-08-23 |
处罚内容 | 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5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 | 0.000000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案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 |
违法事实 | 当事人浙江双禾安全防护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在浙江省金华市兰溪市梅江镇工业功能区实施了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规定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八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
处罚机关 | 兰溪市应急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781MB1557724J |
数据来源单位 | 兰溪市应急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330781MB1557724J |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