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宁夏润禾医药有限公司被罚款2万元)
金融界消息,近日,宁夏润禾医药有限公司因从上门推销的人处购买药品且未能提供供货方资质及购进票据等,被大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罚。
据公告内容,经查,当事人供述其分别于2023年7月、2024年1月从上门推销的人购买骨龙胶囊、羧甲司坦泡腾片。石嘴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24年5月29日向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函询,根据阿里健康科技(中国)有限公司出具的药品流向回函及药品流向表,显示上述骨龙胶囊最终流向为北京九州通医药有限公司和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羧甲司坦泡腾片最终流向为宁夏爱利春医药有限公司,均未流向当事人。因当事人未能提供上述药品的供货方资质及购进票据,也未录入药品计算机管理系统,故无法查证具体的进货数量与销售数量,仅以现场发现的骨龙胶囊6盒(其中批号2012002,2盒;批号2012001,4盒);药品羧甲司坦泡腾片)3盒(批号2312006)计算货值金额,违法所得难以计算。执法人员通过在美团买药APP三家药店查询对上述药品进行市场采价,确定骨龙胶囊市场销售价7116元/盒、羧甲司坦泡腾片市场销售价36.93元/盒,以上药品货值金额共计537.74元。
宁夏润禾医药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二十九条,构成了违规行为。处罚结果为:1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骨龙胶囊6盒、羧甲司坦泡腾片3盒;2罚款贰万元整(20000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