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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推动科技保险“做起来、做得好”?金融监管总局尹江鳌答21记者:要有这些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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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如何推动科技保险“做起来、做得好”?金融监管总局尹江鳌答21记者:要有这些配套措施)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 唐婧 北京报道

9月27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 介绍《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有关情况。金融监管总局副局长肖远企、人身保险监管司司长罗艳君、财产保险监管司司长尹江鳌和法规司司长王胜邦出席并答记者问。

科技保险是科技金融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服务科技创新的重要保障。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健全重大技术攻关风险分散机制,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若干意见》也明确,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开展创新探索。下一步,监管部门将如何推动科技保险服务科技创新和新质生产力发展?

金融监管总局财产险司司长尹江鳌在回答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相关提问时表示,下一步,金融监管总局将围绕建立科技保险政策体系、健全覆盖科技企业全生命周期的保险产品和服务体系等要求,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总体思路,从以下三个方面推动科技保险发展:

一是丰富产品。围绕科技企业全周期、科技创新全环节保障需求,创新科技保险产品。比如优化首台(套)首批次保险政策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险产品体系,试点探索网络安全保险、研发损失保险等新型险种。他还举例,网络安全保险作为一个新的业务,目前全球业务规模已经超过100亿美元。

二是完善政策。金融监管总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科技保险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分类别的支持政策体系。同时,引导各地创新奖补机制、税收优惠、风险共担等政策支持举措,推动形成相关科技保险新路径、新模式、新方案,探索局部突破。

三是推广试点。前期宁波、上海临港、武汉东湖结合当地区域优势,在科技保险试点方面已有一定基础,金融监管总局会继续支持推广试点。

“科技保险专业性比较强,风险特征比较独特,和普通保险有差异,我们要搭建多方参与的数据资源共享平台,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同时还要培育配套服务机构,推动科技保险‘做起来、做得好’。”尹江鳌表示。

数据显示,今年1-8月份,科技保险保费为388亿元,为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科技活动提供风险保障超过7万亿元。例如,首台(套)首批次保险补偿机制为重大技术装备和重点新材料应用提供了近1万亿元风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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