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碧兴物联上市一年后收罚单 这些投资者或可索赔)
因涉多项违规披露,碧兴物联(688671)、相关高管及保荐人近日收到上交所开出的罚单。同时,公司及相关高管还收到深圳证监局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2022年6月9日,上交所受理了碧兴物联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2023年8月9日,公司股票于科创板上市交易。经上交所查明,在发行上市过程中及股票上市交易后,公司存在以下违规行为:未及时报告并披露业绩预计与实际财务数据存在较大偏差的情况;重大合同披露不及时。
上交所决定,对碧兴物联予以通报批评;对时任董事长何愿平、时任总经理朱缨、时任董事会秘书潘海瑭、时任财务总监王进予以通报批评。李季秀、李立坤作为华英证券指定的首发上市申请项目保荐代表人,存在保荐职责履行不到位的情形,上交所决定对二人予以监管警示。
此外,碧兴物联及相关高管收到深圳证监局下达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碧兴物联存在以下问题:相关信息披露不充分;未及时披露订立重大合同事项;关联方认定不完整。深圳证监局决定对碧兴物联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对相关高管分别采取监管谈话的措施。
鉴于此,上海市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凡在2023年11月1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且持有碧兴物联股票,无论在2024年4月30日及之后是否卖出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88)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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