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存量房贷正式“降息”:重定价周期和加点幅度将可协商调整,利率自律机制走向台前)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唐婧 北京报道 “省了利息,开心去过双十一”“月供减负了,不用提前还款了”“利息支出下降,有更多的余钱可以基金定投了……”近日,多名网友在社交平台上表达了对存量房贷利率下调的欣喜之情。
记者从多家商业银行了解到,从今日起,大部分存量房贷将完成批量调整,将加点幅度高于-30基点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到不低于-30个基点。借款人可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利率调整结果。部分中小银行完成调整的时间可能会略晚,总体预计于10月31日前完成。
在10月17日举行的国新办发布会上,央行副行长陶玲表示,大部分存量房贷利率将在10月25日完成批量调整,这意味着大家在10月26日就可以通过贷款银行的指定渠道查看调整结果。陶玲还称,一些中小银行网络不是很完备,可能需要借款人到网点办理,具体情况需关注贷款银行的公告。
需要提及的是,由于重定价日的不同,不同借款人的利率在批量调整后会有所差异。批量调整后的利率下降主要是加点幅度下降至-30基点所致。重定价后,最近一个定价周期内LPR的降幅也将体现出来,参与此次批量调整的借款人利率将调整至同一水平。
重定价周期很快也可以协商调整。据央行有关负责人此前介绍,自2024年11月1日起,合同约定为浮动利率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借款人可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协商约定重定价周期。在利率重定价日,定价基准调整为最近一个月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利率重定价周期及调整方式应在贷款合同中明确。据了解,新的重定价周期可为按年、按半年、按季度等,而此前均为一年。
房贷利率加点幅度也可协商调整。按照央行此前公告,11月1日起,满足条件的借款人可以按一定规则,与银行自主协商,通过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房贷,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同时,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根据民法典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合同,因此,借贷双方也可通过变更合同的方式调整房贷利率加点幅度等条款。
还有银行业人士告诉记者,考虑到借款人与商业银行的谈判地位并不对等,加之跨行转按揭并未正式放开,未来重定价周期和房贷利率加点幅度协商调整如何在实施层面正式落地,是接下来的一大看点。
记者注意到,去年8月底实施的存量房贷利率调整,是在通知中直接明确下调幅度和实施时间等内容,而此次调整的相关规则是通过自律倡议予以明确。
9月29日,央行公告,允许变更房贷利率在LPR基础上的加点幅度。借贷双方可通过协商变更合同等方式调整加点幅度,以更准确体现市场供求、借款人风险溢价等因素变化。按公告要求,借贷双方应基于市场化原则,一对一协商调整加点幅度。
同日,央行还指导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下称“利率自律机制”)发布行业自律倡议,在10月31日前对符合条件的存量房贷利率开展一次批量调整,将利率较高的存量房贷利率降至全国新发放房贷利率附近,让借款人能尽早获益,避免一对一协商耗费大量时间成本。
可以看出,利率自律机制及其形成的自律倡议,在此次存量房贷利率调整中扮演了重要角色。那么,利率自律机制是一个怎样的组织?其形成的自律倡议具有怎样的效力,是否能执行到位?
据中国货币网显示,利率自律机制成立于2013年9月24日,是由金融机构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利率自律机制在符合国家有关利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对金融机构自主确定的货币市场、信贷市场等金融市场利率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正当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
记者获悉,利率自律机制是由银行业金融机构等市场主体组成的市场定价自律和协调机制,通过把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定价能力较强、公司治理较为完善的金融机构筛选出来,对其赋予更多市场定价权,建立公平竞争的激励约束机制,通过加强行业自律,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有序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截至2024年10月,利率自律机制共有1877名成员,所有的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和绝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都是成员单位。其中,15家具有系统重要性的银行是利率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利率自律机制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召集并主持利率自律机制的工作会议。当前利率自律机制主任委员单位是工商银行。
利率自律机制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引导下对市场利率定价行为进行自律管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促进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利率自律机制秘书处设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负责处理利率自律机制的日常事务。
利率自律机制主要以“自律倡议”的方式开展行业自律。“自律倡议”是在中国人民银行指导下,由主任委员发起动议,经过核心成员表决通过的行业性自律文件。表决通过后的自律倡议需经中国人民银行报备同意生效。倡议生效后,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将指导利率自律机制采取多种激励约束措施,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倡议。
前期,利率自律机制在整顿违规手工补息、建立存款招投标报备机制等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维护市场竞争秩序,提升银行定价能力。9月29日,利率自律机制发布《关于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的倡议》,指导各省级利率自律机制统筹推进批量调整存量房贷利率有关工作。
激励约束措施是利率自律机制引导金融机构落实倡议的关键。根据《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2016年修订版)》(下称《全国指引》),自律机制成员分为核心成员、基础成员和观察成员。
核心成员是指经合格审慎评估,系统重要性程度高、市场影响力大、自主定价能力强、综合实力显著的金融机构。基础成员是指经合格审慎评估,符合财务硬约束条件、自主定价能力较强、经营较为稳健的金融机构。观察成员是指经合格审慎评估,大部分指标符合基础成员标准的金融机构。
10月12日,利率自律机制发布了最新一期的成员机构名单。相关公告称,根据《合格审慎评估实施办法》,按照自愿参与原则,利率自律机制开展了2024年合格审慎评估。经评估,利率自律机制决定将得分排名靠前的工商银行等15家金融机构遴选为核心成员,将农业发展银行等1599家金融机构吸收为基础成员,将安徽霍山农商行等263家金融机构吸收为观察成员。(更多详情请见 2024年利率自律机制15家核心成员保持不变 观察成员大幅减少 )
上述公告还称,利率自律机制各级成员可以享有相应的权利,同时应履行遵守利率自律机制各项规章制度、执行利率自律机制决议、完成利率自律机制交办的工作等义务。
另据《全国指引》,核心成员参与利率自律机制工作会议并行使审议表决权,担任Shibor或LPR正式报价行,并承担在发行和交易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时先行先试的责任等。基础成员可按照央行和利率自律机制的有关规定,申请参与Shibor和LPR场外报价,发行和交易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并享有参与其他相关业务的权利。至于观察成员,利率自律机制将根据利率市场化改革需要和市场发展情况,适时赋予发行和交易涉及市场基准利率培育的金融产品、参与金融市场基准利率场外报价等权利。
此外,省级自律机制会在全国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的指导下开展辖内利率定价自律工作,并接受所在地人民银行分支行的监督管理。省级自律机制可由核心成员与基础成员等组成。其中,省级自律机制核心成员包括全国性自律机制核心成员的分支机构,以及在该省(市、自治区)合格审慎评估中排名靠前或存贷款定价市场影响力较大的金融机构等。
根据2016年发布的《省级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工作指引》(下称《省级指引》),全国性自律机制设立专门热线,受理省级自律机制的咨询与投诉。省级自律机制发现辖内全国性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的分支行存在非理性定价行为的,可通过热线投诉,由全国性自律机制核实和处理。
《省级指引》还称,省级自律机制设立专门热线,接受辖内金融机构的咨询与投诉,并保护好相关投诉人的信息。对于辖内金融机构违反自律规定的,省级自律机制可采取自律管理措施,并将有关情况报全国性自律机制与当地人民银行分支行。其中,省级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违反自律规定且情节严重的,应取消其省级自律机制核心成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