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浩丰科技前期财报涉嫌造假 投资者索赔窗口开启)
浩丰科技(300419,现“ST浩丰”)股价自10月29日遭“20CM”跌停后,10月30日,公司股价继续下跌,最终以5.57元/股收盘,跌幅2.96%。
消息面上,10月27日收盘后,浩丰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2020年财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和多名时任高管被罚,拟罚款金额合计为680万元。由此,公司股票自2024年10月29日起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浩丰科技”变更为“ST浩丰”,证券代码不变。
北京证监局查明,2020年,浩丰科技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浩丰科技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浩丰科技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在《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中,北京证监局指出,浩丰科技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相关规定,构成违法行为。2024年4月30日,浩丰科技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和更正后的2020年年度报告,主动更正相关财务数据。
根据已有信息,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目前判断,于2021年4月26日至2023年12月27日期间买入浩丰科技股份,并在2023年12月28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业绩方面,今年前三季度,浩丰科技实现净利润591万元,同比下降56.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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