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中信证券又一分公司,被采取监管措施!)
3月22日,因对联纲光电项目回复内容不够清晰、所涉问题未能予以充分说明,深交所对保荐人中信证券启动现场督导。 4月30日,因在保荐方大智源项目中未对关联交易情况进行充分核查,在深交所问询后仍未审慎核查、发表核查意见不准确等问题,中信证券被深交所采取书面警示的自律监管措施。 7月29日,浙江证监局对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浙江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浙江分公司部分员工在从业期间,存在屡次向客户提供开户知识测评或风险测评答案,提示客户提高风险承受等级的行为。公司已督促浙江分公司就浙江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8月5日,贵州证监局对中信证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陈健健、赵倩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贵州证监局指出,中信证券保荐的贵州安达科技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达科技)于2023年3月23日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且选取的上市标准含净利润标准。安达科技2024年4月29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安达科技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63,392.83万元,上市当年即亏损。中信证券已就贵州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并提交了整改报告。 9月14日,陕西证监局对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出具了《关于对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及刘晓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陕西证监局指出,2023年1月刘晓在中信证券陕西分公司任客户经理期间,向投资者主动推介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私募基金产品。中信证券已督促陕西分公司就陕西证监局提出的问题认真落实整改。
11月8日,深交所官网挂出对中信证券的监管函及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纪律处分的决定。监管函显示,中信证券在保荐皓吉达项目中存在相关违规行为。深交所对中信证券采取书面警示的监管措施;对两名保荐代表人给予六个月不接受其签字的发行上市申请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的纪律处分。 据悉,深圳市皓吉达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9月递交创业板IPO申请,今年4月撤回申报。监管函显示,皓吉达两名实控人曾存在夫妻关系,且在报告期内存在离婚事项。深交所认为,中信证券对实控人认定和控制权稳定性的核查程序执行不到位,且未督促发行人准确、完整披露控股股东的重大股权转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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