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虚构业务财务造假ST证通领罚 律师:受损投资者可诉讼索赔)
在被立案调查半年之后,ST证通(002197)“虚构业务,年报及非公开发行文件造假”事件有了正式处罚结果。11月29日公司公告,已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及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罚超千万元。
经查明,2015年公司收购广州云硕70%股权,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17年10月至12月,广州云硕与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晶存储”)签订6份采购合同,约定向紫晶存储采购存储设备、管理软件等产品,合同金额合计2177.4万元。2017年11月1日、2018年8月23日,广州云硕分别与北京一点互联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一点”)签订销售合同,约定将紫晶存储相应货物销售给北京一点,合同金额合计2648.14万元。上述采购、销售业务涉及的货物未真实交付,不具有商业实质。
通过虚构上述业务致公司2017年、2019年利润总额分别虚增507.74万元和84.00万元,上述两年年报均存在虚假记载。另外,2021年11月公司披露的《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因使用了2019年年报财务数据,也存在虚假记载。对此,深圳证监局决定对ST证通给予警告处罚,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另外,公司时任董事长曾胜强等5名相关责任人合计被处以670万元的罚款。
随着对ST证通处罚的正式落地,相关受损投资者可依法向公司诉讼索赔。北京市盈科(南京)律师事务所王添聿律师表示,目前来看,凡于2018年4月24日至2024年4月28日购买入ST证通股票,且在2024年4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33)免费报名,进行索赔登记,律师将及时帮助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另外,12月3日ST证通公布了公司回购进展情况:截至11月30日,公司已累计回购217万股,占总股本的0.38%,成交价在3.78元/股至5.65元/股,累计回购金额为970.62万元,而根据公司在5月披露的回购计划,公司在回购计划披露的12个月内拟投入的回购金额在2000万元—4000万元之间。记者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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