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东方集团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被黑龙江证监局警示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东方集团控股股东未履行承诺被黑龙江证监局警示)

雷达财经最新资讯,东方集团(证券代码:60081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因未按期履行承诺事项,于2024年12月20日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该承诺涉及通过资产处置等方式支持东方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解决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确保东方集团在该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截至2024年12月19日,上述承诺未得到履行。此外,东方集团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正接受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可能面临重大违法强制退市风险。

天眼查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89年08月16日,注册资本365874.493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孙明涛,注册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68号经开区大厦第9层901室,自身天眼风险678条,周边天眼风险5324条,历史天眼风险7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216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东方集团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高。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