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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花生物及子公司因未履行判决被罚共计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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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梅花生物及子公司因未履行判决被罚共计200万元)

雷达财经最新资讯,梅花生物(600873)及其子公司新疆梅花因未履行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被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分别被罚款100万元。该案件始于2014年,山东阜丰发酵有限公司指控梅花生物侵犯其黄原胶生产商业秘密。最高人民法院于2024年1月作出判决,要求新疆梅花、梅花生物及张伟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1500万元。公司在执行过程中积极配合,已主动履行赔偿义务并提交了多项证明材料,但仍未避免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公司表示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天眼查资料显示,该公司成立于1995年02月09日,注册资本294342.610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爱军,注册地址为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11幢5号,自身天眼风险480条,周边天眼风险1183条,历史天眼风险14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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