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连跌20个交易日,*ST旭蓝退市在即 控股股东及实控人拟遭重罚或面临投资者索赔)
截至3月31日,*ST旭蓝(000040)股票收盘价格已经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1元,当日报收0.49元/股。根据相关规定,在深交所发行A股股票的公司,通过深交所系统连续20个交易日的股票收盘价均低于1元,深交所将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此前,*ST旭蓝、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已先后被立案调查。分别为,2024年5月8日,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年报,中国证监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4年9月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中国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东旭集团立案调查;2025年3月15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
3月28日,*ST旭蓝披露其控股股东东旭集团、实际控制人李兆廷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经查明,2015年至2019年,东旭集团通过虚构业务等方式进行财务造假;2015年至2018年,东旭集团通过财务不记账、虚假记账等方式虚增货币资金。上述违规行为致东旭集团在交易所及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券所披露的相关债券发行文件以及2015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河北证监局指出,东旭集团在发行部分债券的申请、公告文件中引用了存在虚假记载的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的相关数据,不符合债券发行条件,骗取发行核准,存在欺诈发行。
此外,另案查明,东旭光电实际控制人李兆廷及东旭集团组织、指使东旭光电和东旭蓝天从事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针对上述违规事项,河北证监局拟对东旭集团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58324万元罚款;其他13名涉事责任人也分别被处以从125万元到58854万元金额不等的罚款。其中,李兆廷、郭轩、李泉年、谢国忠、王根敏因违法手段特别恶劣、情节特别严重,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李青、吴红伟因违法情节较为严重,被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
鉴于此,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提示,目前判断,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4年7月5日期间买入*ST旭蓝股票,并在2024年7月6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有机会向公司提起民事赔偿诉讼。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参与索赔,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值得注意的是,截至3月29日,*ST旭蓝非经营性资金占用75.27亿元一事,既没有实质性清收进展,也没有实质性的偿还方案和明确的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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