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斯特再获2024年第31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4月8日,福斯特(603806)公告称,公司近日被认定为2024年(第31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这是公司继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博士后工作站”等荣誉后的又一重要成就。
自2009年设立企业技术中心以来,福斯特在2012年入选浙江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于2020年首次获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此次再次获得此荣誉,将有助于加快新产品及技术平台的搭建,促进地区产业链与创新链的深度融合,进一步巩固公司在高端新材料行业的领先地位。
天眼查资料显示,福斯特成立于2003年05月12日,注册资本260873.582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林建华,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福斯特街8号。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胶膜、太阳能电池背板、感光干膜等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林建华,董秘为章樱,员工人数为4549人,实际控制人为林建华。
公司参股公司41家,包括北京聚义汇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北京聚义金诚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光顺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福斯特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福斯特(滁州)新材料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128.58亿元、188.77亿元和225.89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3.20%、46.82%和19.66%。归母净利润分别为21.97亿元、15.79亿元和18.50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40.35%、-28.13%和17.20%。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0.94%、30.62%和27.6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57条,周边天眼风险40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85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