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皇氏集团被立案不足20天即收到处罚告知 信披重大遗漏或引发投资者诉讼索赔)
皇氏集团(002329)从被广西证监局立案调查,到4月17日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间间隔不足一个月。
鉴于《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已经下达,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表示,初步判断,于2019年11月13日至2023年11月21日期间买入皇氏集团股票,并在2023年11月22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以上符合资格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1)报名登记,具体时间段以法院认定为准。
前述公告显示,皇氏集团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2019年11月11日,皇氏集团全资子公司皇氏数智与东岳财富签订了《补充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差额补足事项,即皇氏数智确保东岳财富在持有基金份额期间,每年能从基金取得投资本金6.5%的投资收益,如实际投资收益金额小于6.5%的约定收益金额,皇氏数智应支付差额部分;二是远期回购事项,即基金未达到在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不低于4亿元,皇氏数智应收购东岳财富持有的3.1亿元基金份额。
广西证监局指出,上述《补充协议》属于相关规定的重要合同,但对于该事项,皇氏集团未在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2021年年度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中予以披露,存在重大遗漏。直至2023年11月21日,皇氏集团才对《补充协议》主要内容进行披露。该行为涉嫌违反相关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
鉴于此,广西证监局拟决定对皇氏集团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其他4名相关责任人予以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至250万元不等的罚款。以上罚款合计10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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