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银行被责令改正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4-21 20:13:58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又有银行被责令改正)

【导读】浦发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被广东证监局责令改正,基金销售业务两宗违规

           中国基金报记者 张燕北            基金代销严监管持续,又有银行因基金销售违规被罚。监管最新发布的信息显示,浦发银行一支行因销售人员从业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受到当地证监局处罚,相关人员也被采取了监管措施。            基金销售违规 浦发银行广州白云支行被责令改正            4月21日,广东证监局发布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对浦发银行广州白云支行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广东证监局在罚单中表示,经查,浦发银行广州白云支行在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以下违规情形:一是对公募基金销售人员从业行为监督管理不到位;二是销售人员存在违规承诺收益、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的营销行为。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十七条第二款、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和第三十条第三款的规定。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该行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并要求该行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证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此外,广东证监局发布了一份针对相关违规人员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经查,连某作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州白云支行从业人员,在开展公募基金销售业务中存在违规承诺收益、未充分向投资者揭示投资风险的问题,违反了《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75号,以下简称《销售办法》)第二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                            根据《销售办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连某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并要求连某引以为戒,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展业行为,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近期多家银行 基金业务违规罚单曝光            4月份以来,监管公布了多份针对银行基金业务领域违规的罚单。            4月11日,据江苏证监局官网,因基金托管业务违规,苏州银行被江苏证监局出具警示函。江苏证监局提到,经查,苏州银行在人员管理方面,个别核心业务岗位人员不具备2年托管业务从业经验;在估值核算方面,针对个别所托管基金估值对账不一致的情况,未及时处理并向基金管理人提示反馈;在内部控制方面,内控稽核部同时承担投资监督和稽核管理职责;公司资产托管系统个别产品基本信息录入有误。            4月9日,浙江证监局公布一份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剑指邮储银行杭州分行在基金代销业务方面的“踩红线”行为。具体来看,该行在基金销售方面存在两项违规行为:一是通过互联网等非现场方式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留痕不完善;二是对个别认购期基金实施特别的考核激励。            业内人士表示,部分银行在基金销售和基金托管业务出现的问题,暴露出这些银行在开展业务时面临的风险。面对行业竞争加剧和市场规模快速扩张,部分银行在人员配备、资质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存在问题且未及时解决,容易导致业务违规行为发生。            面对银行在基金业务领域的违规行为,监管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并持续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3月21日,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商业银行代理销售业务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商业银行代销业务规范,旨在推动商业银行代销业务有序发展。           托管业务方面,证监会就新修订的《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优化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行业生态,压实托管人责任,切实保护投资者利益。多家机构认为,新规或推动行业集中度进一步提升。

编辑:格林

校对:王玥

制作:舰长

审核:许闻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苏州银行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