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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康药业子公司获乙酰唑胺缓释胶囊临床试验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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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灵康药业子公司获乙酰唑胺缓释胶囊临床试验批准)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4月28日,灵康药业(603669)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近日获得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签发的关于乙酰唑胺缓释胶囊的《药物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该药品的注册分类为化药3类,申请事项为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临床试验,适应症为预防或改善急性高山病的相关症状。

截至公告日,国内尚未有其他企业对该产品进行申报,且公司已投入研发费用690万人民币。药品在获得临床试验批准后,还需经过临床试验及国家药监局的审评、审批方可生产上市。公司表示将积极推进研发项目,并及时披露项目进展。

天眼查资料显示,灵康药业成立于2003年12月24日,注册资本72122.7382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陶灵萍,注册地址为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乃东区国道349(结巴乡段)20号。主营业务为化药处方药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陶灵萍,董秘为隋国平,员工人数为436人,实际控制人为陶灵萍、陶灵刚。

公司参股公司12家,包括西藏骅信医药有限公司、浙江灵康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西藏兴湛营销管理有限公司、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浙江灵康药业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1年至2023年营业收入分别为7.40亿元、2.89亿元和1.97亿元,同比分别增长-26.04%、-60.93%和-31.95%。归母净利润分别为6590.36万元、-1.96亿元和-1.51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58.83%、-397.02%和22.65%。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1.98%、38.82%和42.69%。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39条,周边天眼风险58条,历史天眼风险0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0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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