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A股,垄断被罚!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5-01 12:11:34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这家A股,垄断被罚!)

【导读】津药药业违反《反垄断法》被罚没6919.24万元            中国基金报记者 江右            因为与其他经营者实施了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津药药业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被罚没6919.24万元。            实施垄断行为,被罚没6919.24万元            4月30日收盘后,上市公司津药药业披露当天收到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津药药业表示,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认为,公司与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经营者,就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所实施的一系列行为,违反了《反垄断法》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达成并实施“固定或者变更商品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应当依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根据《反垄断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综合考虑公司违法行为的性质、程度、持续时间、消除违法后果的情况、积极进行整改等因素,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责令公司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行政处罚如下:(一)没收违法所得42,764,400.00元;(二)并处2023年度销售额8%的罚款132,139,751.80元,结合宽大情形,减免罚款额的80%,减免后实际罚款26,427,950.36元。以上罚没款合计69,192,350.36元。            罚没款将影响2025年业绩,公司将采取措施整改            津药药业表示,上述罚没款合计金额占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2.15%和51.85%。目前,公司地塞米松磷酸钠原料药产品生产和销售情况正常。上述罚没款合计金额将相应减少公司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192,350.36元。            津药药业称,公司高度重视反垄断事项,深刻汲取教训,已责令相关部门第一时间组织整改,采取整改措施。            根据最新的2025年一季报,津药药业2025年一季度营业总收入7.86亿元,同比下降9.03%;归母净利润5805.01万元,同比上升0.07%。            截至4月30日收盘,津药药业涨0.75%,股价报收4.05元,公司总市值为44.22亿元。                            校对:王玥 制作:小茉 审核:木鱼

版权声明

《中国基金报》对本平台所刊载的原创内容享有著作权,未经授权禁止转载,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授权转载合作联系人:于先生(电话:0755-82468670)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津药药业盈利能力较差,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