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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九鼎新材被处罚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2025-06-24 09:1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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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涉嫌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 九鼎新材被处罚)

2025年6月23日,九鼎新材发布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近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510号)。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二、九鼎新材未及时披露重大事件和进展情况。上述违法事实,有相关人员询问笔录、公司公告、司法冻结资料、司法拍卖资料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由此可见,对九鼎新材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23年12月21日至2024年1月12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月13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一、对江苏九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二十万元罚款;二、对王文银给予警告,并处以一百万元罚款。

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九鼎新材在公告中称: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九章第五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就本次事项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严格按照监管要求,进一步强化守法合规意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

据公开资料显示,九鼎新材的主营业务为玻璃纤维深加工制品、玻璃纤维复合材料以及高性能玻璃纤维、高性能玻璃纤维增强基材的制造和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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