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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宇新材IPO:过半研发费用来自销售,销售数据也存在疑点

来源:民商财经 2025-06-30 16:5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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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同宇新材IPO:过半研发费用来自销售,销售数据也存在疑点)

作者:郑勇康

编辑:张佳茗

同宇新材料(广东)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宇新材”)主营业务为电子树脂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产品主要包括MDI改性环氧树脂、DOPO改性环氧树脂、高溴环氧树脂、BPA型酚醛环氧树脂、含磷酚醛树脂固化剂等,主要应用于覆铜板生产。

7月1日,同宇新材创业板IPO将进行网上申购,此次的发行价格为84元/股,发行市盈率为23.94倍,保荐机构为兴业证券,审计机构为容诚所。

过半研发费用来自销售

2020年至2024年,公司分别实现营业收入37,815.82万元、94,707.79万元、119,284.77万元、88,624.95万元、95,246.85万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3,998.72万元、13,526.90万元、18,800.32万元、16,447.93万元、14,330.56万元。

2020年,同宇新材产品线技改顺利实施,公司电子树脂产量提升,销售收入持续增长。但2023年以来,受产能瓶颈制约、产品销售价格下降、子公司江西同宇新材料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同宇”)建设期亏损等因素影响,同宇新材的净利润连续下滑。

据招股书(注册稿),2022年至2024年(下称“报告期”),同宇新材研发费用投入分别为1,493.12万元、1,925.15万元和2,160.27万元,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25%、2.17%和2.27%;2022年和2023年,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平均值分别为4.15%、4.06%。

2017年11月,同宇新材首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并在2020年和2023年的12月通过复审。

据同宇新材2023年9月披露的问询回复(2023年半年报财务数据更新版),深交所要求同宇新材说明是否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相关资质是否存在被撤销而被追缴已享受税收优惠的风险。

对此,同宇新材表示公司2017年首次申请、2020年复审以及截至问询回复出具日,均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各项条件,包括研发人员、研发投入占比等关键指标。其中2020年至2022年,公司研发投入累计为8,356.98万元,占三年累计营业收入的比重为3.32%。

但从财务审计核算口径来看,研发费用金额却是大打折扣。据招股书(上会稿),2020年至2022年,同宇新材的研发费用分别为778.46万元、1,267.69万元和1,493.12万元,合计研发费用共3,539.27万元,占三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41%。

问询回复披露,同宇新材高企资质申报或复审的研发费用与财务审计核算口径存在一定差异,系研发试制品的销售所致,相关费用的确认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法规、规定及处理原则。

另据问询回复,截至2022年末,同宇新材包含总经理张弛在内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有30人,披露口径与招股书一致。但招股书(上会稿)披露,截至2022年末,公司共有研发及技术人员31人,若是将张弛计入行政管理人员,公司研发技术人员为30人。

截至2025年4月2日,同宇新材拥有17项专利,其中16项为发明专利。

值得关注的是,同宇新材现有专利中,有6项专利的发明人中包含粟盈龙或胡展东。据招股书,粟盈龙系公司生产部总监;胡展东系公司采购部总监,且直接持有公司59.93万股股份。

销售数据披露也存在疑点

报告期内,同宇新材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金额分别为94,752.15万元、67,823.41万元和65,480.3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43%、76.52%和68.75%。公司前五名客户包括南亚新材(688519)、建滔集团(00148.HK)、生益科技(600183)、华正新材(603186)、山东金宝电子有限公司(下称“金宝电子”)等覆铜板知名企业。

报告期内,南亚新材都是同宇新材的第一大客户,双方于2016年建立了业务合作。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南亚新材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意见书,截至2023年3月21日,南亚新材及其控股公司正在履行1,000万元以上的采购合同中,有一项与同宇新材相关,商品内容为树脂,签署时间为2023年3月2日,合同金额为1,025.00万元。

(截图来自南亚新材法律意见书)

但在同宇新材申报材料披露的销售合同中,并无相对应金额的合同签署信息。

据招股书,截至报告期末,同宇新材已履行完毕和正在履行的交易金额在500万元以上,或有重要影响的销售合同中,与南亚新材相关且签署于2023年3月2日的合同共有两项,产品类型均为电子树脂,合同金额分别为850.50万元和1,301.50万元。

此外,同宇新材对于另一主要客户金宝电子的销售额或有超6000万元的“缺口”。

金宝电子于2017年与同宇新材建立合作,2022年系同宇新材的第五大客户,销售金额为9,665.56万元。2022年9月,宝鼎科技(002552)完成重大资产重组,将金宝电子纳入合并报表。据宝鼎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其当年对同宇新材采购金额为3,232.18万元。

(截图来自招股书)

(截图来自宝鼎科技2022年年度报告)

基础液态环氧树脂是同宇新材主要原材料之一。2020年8月,公司车间一技改完成并开始单机调试,并于次月开始试生产,产品以基础液态环氧树脂为主。2020年8月至2021年6月,同宇新材也生产及对外销售基础液态环氧树脂。

据问询回复,广州源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源鼎电子”)是同宇新材2020年销售基础液态环氧树脂的客户之一,当年销售基础液态环氧树脂的金额为225.45万元。

但问询回复披露的向贸易商客户销售情况显示,2020年同宇新材向源鼎电子销售基础液态环氧树脂、MDI改性环氧树脂的金额分别为190.88万元和34.57万元,销售产品的内容前后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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