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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尼电子实控人沈晓宇6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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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东尼电子实控人沈晓宇600万股股份解除质押,正被调查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简白 编|深海

2025年7月3日,东尼电子发布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东尼电子于近日获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晓宇所持有本公司的600万股份股份解除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5.5%,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58%。

公司控股股东沈晓宇持有本公司股份3870.4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65%;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晓宇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2240万股,占其持股数量的57.87%,占公司总股本的9.64%。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4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沈新芳和沈晓宇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8219.75万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72.31%,占公司总股本的35.36%。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数量为6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5.81%,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对应融资余额为0;未来一年内到期(含半年内到期部分)的质押股份数量为1860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6.3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对应融资余额为8000万元。具体以实际办理股票解除质押登记情况为准。公司控股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为其自有及自筹资金。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沈晓宇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东尼电子称,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产生影响,控股股东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对公司的控制权稳定、股权结构、日常管理不产生影响;本次股份质押事项不存在控股股东需履行业绩补偿义务的情形。

值得关注的是,4月25日,东尼电子发布关于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东尼电子于2025年4月2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50010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仁盈律师事务所主任张晏维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6月20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东尼电子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88)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东尼电子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1条,专利信息172条,著作权信息3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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