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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特信说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进展情况

来源:证券市场周刊 媒体 2025-07-08 09: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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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特信说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进展情况)

2025年7月7日,ST特信发布了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从中可以看到:公司股票自2025年7月9日(星期三)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特信”变更为“特发信息”;股票代码不变,仍为“000070”,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关于此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从公告中看到:2024年5月10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2024〕9号)。公司在收到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4〕9号)后于2024年7月6日对外披露了《关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3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修订)第 9.8.1 条第(八)款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载明的事实,公司披露的年度报告财务指标存在虚假记载,但未触及本规则第9.5.2条第一款规定情形,前述财务指标包括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或者负债科目”,深圳证券交易所自2024年5月14日开市起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由此可见,对ST特信的违法事实已经确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在2016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7日期间买入,并在2023年5月8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曾产生一定浮亏(无论是否解套)的投资者,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证券市场周刊”官网-投资者权益栏目提交姓名、联系电话与交易记录,参与索赔征集活动。本次索赔征集可主张的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损失等,当然,最终的获赔条件与获赔金额将以法院认定为准。投资者在未获得赔偿前,无需支付任何律师费用。

关于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公司在公告中称: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公司符合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不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公司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据公开资料显示,ST特信的主营业务为通信材料(光纤预制棒、光纤、光缆)生产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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