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中国人寿保险泰宁县支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因虚列费用等被罚款合计21.2万元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中国人寿保险泰宁县支公司及两名责任人因虚列费用等被罚款合计21.2万元)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8月12日,三明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被三明金融监管分局罚款18万元。

同时,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周绍东(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3万元;因虚列费用、虚构保险中介业务等,邓晓露(时任中国人寿泰宁县支公司协理和副经理)被警告,并处罚款1.9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泰宁县支公司成立于1999年5月6日,地址位于福建省三明市泰宁县杉城镇归化路49号泰宁县政务中心1幢5层505-529室,1层2号商业区域,经营范围为人寿保险、健康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各类人身保险业务;人身保险的再保险业务;国家法律法规允许的或国务院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各类人身保险服务、咨询和代理业务;国家保险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代理企财险,家财,车险,责任险,建安工险,货运险(有效期至2010年09月27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人寿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