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然宣布:控制权变更终止!

来源:中国基金报 媒体 2025-08-13 08: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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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突然宣布:控制权变更终止!)

【导读】永和智控突然宣布控制权变更终止,此前公告时股价提前一天涨停

中国基金报记者 南深

8月12日晚,永和智控突然发布公告称,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的《告知函》,获悉其于2025年8月5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付款期限变更确认书》《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事项的相关交易终止。

此前,永和智控于8月6日开盘前披露上述控制权变更事项,而8月5日公司股票已经提前一天涨停。8月6日开盘后,其股价高开后大跳水,收盘放量大跌5.8%。

筹划控制权变更事项未停牌

罕见开盘前宣布

根据8月6日早间的公告,永和智控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与杭州润锋智能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润锋)于2025年8月5日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补充协议》《付款期限变更确认书》,曹德莅拟将其持有的公司3566.03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以每股8.9736元的价格转让给杭州润锋,转让价款为3.2亿元。

同日,杭州润锋分别与曹德莅、夏祖望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曹德莅承诺在转让协议涉及的所有股份过户完成且全额收到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款项(共管账户资金需解付完成)后,将其所持有的剩余734.3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6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杭州润锋行使,委托期限为18个月,到期自动失效并解除。委托期限内,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夏祖望承诺在转让协议涉及的所有股份过户完成且全额收到转让协议项下全部股份转让款项(共管账户资金需解付完成)后,将其所持有的2228.77万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所对应的表决权不可撤销的委托给杭州润锋行使,委托期限为18个月,到期自动失效并解除。委托期限内,双方构成一致行动人关系。

上述股份转让完成后,永和智控的控股股东将由曹德莅变更为杭州润锋,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曹德莅变更为孙荣祥。

不过,筹划这样一单重大事项永和智控并未停牌,而是在协议签署后的次日开盘前直接公告。公告发出后,永和智控股价在集合竞价高开,但一开盘便快速跳水,此后全天维持低位震荡,最大跌幅近8%,并明显放量。此前一天(8月5日),永和智控则是盘中突然拉升,强势涨停。

“近日”具体是哪一日?

信息披露是否不及时?

此次公告中,永和智控对终止控制权变更事项原因的表述是: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曹德莅发来的《告知函》,因在曹德莅多次催促下,杭州润锋仍未在协议约定期限内支付首期股份转让款人民币20001501.4元(大写:人民币贰仟万零壹仟伍佰零壹元肆角)至曹德莅指定收款账户,未履约。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付款期限变更确认书》约定,转让协议自始无效,且自动解除,对双方自始无约束力。”

记者注意到,8月6日早间的公告显示,股权转让协议自双方签署后当日(即8月5日)内乙方(即杭州润锋)向甲方(即曹德莅)指定的账户(非共管账户)支付股权转让款2000万元后生效,如乙方未能在上述期限内支付前述全部股份转让款的,本协议自始无效,且自动解除,对双方自始无约束力。

也就是说,永和智控在8月6日早间披露公告时,杭州润锋是否按照协议于8月5日内支付首期款已经是确定事件,如果支付了股权转让协议才生效。从8月12日的公告来看,杭州润锋显然并没有在8月5日依约付款。

而永和智控方面又是何时知道这一情况的呢?公告里仅模糊使用“近日”的表述,到底又是哪一日呢?

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控制权变更显然属于重大事项,信息披露需及时,其中的“及时”是指自起算日起或者触及披露时点的两个交易日内。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重大事项触及“公司(含任一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知悉重大事项发生”时,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而从8月6日到8月12日,5个交易日,永和智控股价处于持续下跌趋势之中,累计跌幅达到15%。

资料显示,永和智控主营业务以家用水暖阀门、管件生产经营为主,以肿瘤精准放射治疗为辅,其中,前者2024年的营收贡献度约为85%,后者贡献度不到15%。近三年一期(2022年到2024年,以及2025年一季度)财报来看,公司业绩均处于持续亏损状态,其中2024年扣非净利润亏损扩大到2.94亿元。

编辑:杜妍

校对:乔伊

制作:小茉

审核:陈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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