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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信东方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预报名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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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恒信东方收到立案告知书,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预报名参与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8月12日,恒信东方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恒信东方于2025年8月12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42025029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公司自查,公司2022年年报存在会计差错,公司对相关会计差错事项采用了追溯重述法调整。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4月28日到2024年10月24日期间买入,且在2024年10月24日收盘时还持有;或者在上市后至2025年8月13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8月13日收盘时还持有恒信东方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参与证券虚假陈述案索赔挽回损失。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5月23日,恒信东方发布《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2025年5月23日(星期五)下午14:30,恒信东方在北京市东城区藏经馆胡同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2024年度股东会。会议主持人是董事长孟楠,股权登记日是2025年5月16日。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部分出席或列席人员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部分董事、监事因工作等原因安排请假,未出席本次股东会。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94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470.71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01%。其中,亲自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共9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8206.6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7%;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285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64.0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

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以现场记名和网络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十一项议案。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秦立男律师现场出席了本次股东会,李华律师以视频等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分别进行现场、视频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资格、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天眼查资料显示,恒信东方实缴资本2.94亿元,并已于2021年完成了定向增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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