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ST华微自8月13日起停牌 还因前期信披违规面临投资者索赔)
8月12日晚间,*ST华微(600360)发布公告称,因在责令改正规定期限届满前完成改正,公司股票自8月13日开市起停牌,预计停牌时间不超过两个月。
公告显示,*ST华微于2月12日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吉林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要求公司在6个月内清收14.91亿元被占用资金。
此前,*ST华微已收到控股股东上海鹏盛科技实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鹏盛”)的《关于资金占用整改方案的承诺函》,上海鹏盛提出的资金占用整改方案显示,其将向上市公司归还全部占用资金并支付利息共计15.67亿元。其中,上海鹏盛将以分红款抵偿1105.93万元,并以向亚东投资转让所持公司全部股份所得资金清偿15.56亿元。目前,上海鹏盛已就转让股份筹措资金事宜与亚东投资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该交易已取得吉林省国资委批复、完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局的经营者集中审查相关程序。
*ST华微表示,公司及相关方将抓紧推进协议转让相关事项,尽快完成资金占用款的全额清收。同时公司提示,根据相关规定,若停牌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此后两个月内仍未完成整改,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值得一提的是,2月12日,*ST华微还收到吉林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明,*ST华微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一、未按规定披露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2015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存在重大遗漏。二、在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等临时公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基于此,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于2016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9日期间买入*ST华微股票,并在2024年4月29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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