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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能拟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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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新能拟与控股股东签订代为培育协议)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8月20日,浙江省新能源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浙江新能;证券代码:600032)公告,公司拟与控股股东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代为培育协议》,委托浙能集团为公司培育符合其需要、但暂不适合公司实施的省外能源基地相关的新能源项目。此举旨在充分利用浙能集团的平台优势,有效避免同业竞争,保护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协议规定,待培育标的达到特定条件后,浙能集团将向公司转让,转让价格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原则确定。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新能成立于2002年08月01日,注册资本240467.5324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张坚群,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凯旋街道凤起东路8号。主营业务为风电、光伏、水电、氢能、储能等可再生能源业务方向的投资、开发、建设、运营、管理。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张坚群,董秘为张利,员工人数为991人,实际控制人为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公司参股公司143家,包括景宁畲族自治县大洋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浙江新能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夏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五家渠浙能新能源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至2024年营业收入分别为45.98亿元、45.23亿元和49.61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2.14%、-1.62%和9.68%。归母净利润分别为7.75亿元、6.27亿元和5.67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12.47%、-19.16%和-9.67%。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9.35%、65.46%和68.11%。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63条,周边天眼风险363条,历史天眼风险2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43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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