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银联资格终止,花旗中国个人业务战线“再收缩”

来源:观察者网 媒体 2025-09-05 14:55:22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银联资格终止,花旗中国个人业务战线“再收缩”)

【文/羽扇观金工作室】

近日,中国银联发布公告,宣布已终止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的成员资格,具体原因未予披露。此举意味着花旗中国将无法继续通过银联网络处理人民币支付业务,其在华发行的信用卡及部分支付工具的使用范围受到直接限制。

根据公开信息,随着花旗银联资格的退出,国内具备银联成员资格的外资银行数量由9家减少至8家。目前仍保留该资格的外资行包括汇丰、渣打、东亚、星展、瑞穗、德意志银行、三菱日联及恒生银行等。银联成员资格作为外资金融机构接入中国本地支付清算体系的重要通道,其变动往往引发市场对相关机构战略布局及监管合规情况的关注。此次花旗中国银联资格终止,并非孤立事件,而应置于该行近年持续收缩中国境内个人金融业务的背景中审视。

银联资格终止与花旗中国的业务调整

中国银联近日公告终止花旗银行(中国)的成员资格,该行将自此退出银联支付网络。银联未在公告中解释具体原因,仅表明相关调整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此举导致花旗中国此前发行的银联卡无法在境内受理网络中继续使用,其个人及对公客户通过银联系统完成的交易及清算服务也将同步终止。

此次退出使得在华外资银行中拥有银联成员资格的机构数量进一步缩减。目前仍保留该资质的八家外资银行包括汇丰、渣打、东亚、星展、瑞穗、德意志银行、三菱日联和恒生银行。银联成员资格是外资行接入中国本地银行卡转接清算市场的基础条件,丧失该资格意味着花旗中国在零售支付领域的服务能力受到显著限制。

值得关注的是,近期花旗中国高层出现人事变动。根据天眼查信息,8月15日,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发生工商变更,原董事长卢伟明(LO, WAI MING STEVEN)卸任,由SAN AVELINE PAU LEN接任。更早之前的7月,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杨长浩变更为ZHANG WENJIE,Nadir Sarela亦不再担任董事。高层换血是否与业务资格调整存在关联,目前尚无官方说明。

花旗于2007年4月成为首批在中国注册成立本地法人银行的外资机构之一,一度被视为其深化中国市场战略的重要里程碑。然而,随着全球个人银行业务的战略重组,花旗自2021年4月起已明确将逐步退出包括中国内地在内的14个市场的个人银行业务。银联资格的终止,可被视为这一全球战略在中国落地的具体步骤之一。

战略收缩与业务出让的背景与进程

花旗中国此次银联资格被终止,并非突发动作,而是其近年来系统性退出中国个人银行业务的结果。2021年4月,花旗集团宣布对其全球个人银行业务进行战略性重组,计划逐步退出包括中国大陆在内的14个市场的个人业务,将资源聚焦于机构客户和财富管理等领域。

随后一系列业务收缩举措陆续落地。2023年10月,花旗宣布将其在中国内地的个人银行财富管理业务出售给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标志着其零售金融业务进入实质性剥离阶段。该交易已于2024年6月11日完成,相关客户和资产完成转移。

2024年1月,花旗中国进一步发布通知,宣布自同年5月6日起停止其个人信用卡的交易功能,客户无法再使用该行信用卡进行消费支付,相关权益与服务也逐步终止。这一动作与银联网络退出具有直接关联——信用卡清算通道的中断使得该类业务难以持续。

此外,保险中介资质的注销同样显示出花旗中国在零售端业务上的全面退场。2024年5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上海监管局发布公告,依法注销花旗银行(中国)的《保险中介许可证》,该行不再具备代理销售保险产品的资格。

这一连串业务调整显示出花旗在中国市场正彻底重塑其运营重心:从以往全面覆盖对公与个人业务,转向以企业金融、资本市场服务为核心的业务模式。其个人客户相关业务、相应牌照及系统权限正在被有序剥离或终止。从全球视角看,这一系列动作符合花旗集团整体战略方向,即缩减零售业务布局、降低运营复杂度,将资源集中投入具有竞争优势的领域。中国市场作为其全球网络的重要一环,正随之进入新一轮结构性调整。


本文系观察者网独家稿件,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恒生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良好,营收成长性较差,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偏低。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