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京蓝9月8日起变更为“ST京蓝” 此前因信披违规遭投资者索赔

来源:大众证券报 媒体 2025-09-08 07: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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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京蓝9月8日起变更为“ST京蓝” 此前因信披违规遭投资者索赔)


9月4日晚,*ST京蓝(000711)发布公告称,公司股票交易将于2025年9月8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证券简称由“*ST京蓝”变更为“ST京蓝”。

公告显示,7月8日,*ST京蓝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认定的情况,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鼎实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了实现业绩承诺,在“苏化1号”项目中原位热脱附基础建设相关工程未施工的情况下,通过虚假投入成本方式确认完工进度,虚增2020年收入、成本和利润,导致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自2025年7月9日开市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8月15日,*ST京蓝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ST京蓝表示,公司将在满足相关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条件包括但不限于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后及时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

值得注意的是,这并非*ST京蓝首次被处罚。2023年7月,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年11月,公司收到黑龙江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针对*ST京蓝的违法事实,上海古北律师事务所吴立骏律师表示,于2021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ST京蓝股票,并在2023年7月12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或可向公司索赔。符合上述条件的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公众号“大众证券报”(特征码:18)报名登记,最终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

9月4日,*ST京蓝还发布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根据公司今年收到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追溯调整了2020年度、2021年度财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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