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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通山农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杨洋、汪海清等责任人员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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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湖北通山农商行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罚款35万元,杨洋、汪海清等责任人员被警告)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9月5日,咸宁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前调查不尽职,被咸宁金融监管分局对机构罚款35万元,对杨洋、汪海清等责任人员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湖北通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01月06日,注册地址为湖北省通山县九宫大道406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借记卡)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险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80条,周边风险1291条,历史风险916条,预警提醒22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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