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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被罚款50万元,责任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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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光大银行丹东分行被罚款50万元,责任人被取消高管任职资格3年)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9月28日,丹东金融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丹金罚决字〔2025〕26号)显示,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被丹东金融监管分局罚款50万元。

丹金罚决字〔2025〕27号显示,因贷款“三查”严重不到位,隋晓明(时任中国光大银行丹东分行公司业务部经理兼丹东分行营业部经理)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3年。

天眼查显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丹东分行成立于1992年7月6日,地址位于振兴区六纬路36号。经营范围为:经营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经营范围以批准文件所列的为准;代理保险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制度许可范围内的险种。(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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