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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5万元,责任人潘传财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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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被罚95万元,责任人潘传财被警告)

雷达财经 文|杨洋 编|李亦辉

10月30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异地非持牌机构整改不到位;虚增存贷款;违规收费,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温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95万元;对潘传财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浙江泰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0月11日,注册地址为浙江省温州市泰顺县罗阳镇新城区文祥大道181号,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和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代理收付款项;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凭许可证经营)。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2954条,周边风险1420条,历史风险7054条,预警提醒49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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