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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金凤支公司被罚款30万元,多名责任人受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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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国人民财产保险金凤支公司被罚款30万元,多名责任人受罚)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0月31日,宁夏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宁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凤支公司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被宁夏金融监管局罚款30万元。

宁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崔娜娜(时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凤支公司员工)被警告并罚款8万元。

宁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卢玉(时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凤支公司员工)被警告并罚款8.5万元。

宁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许正虎(时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凤支公司员工)被警告并罚款4万元。

宁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胡嘉宝(时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金凤支公司员工)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宁金罚决字〔2025〕9号显示,因利用保险代理人以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丁钢(时为人保财险银川市金凤支公司经理)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天眼查显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支公司成立于2003年05月08日,地址位于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尹家渠北街120号附楼7楼。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许可该机构经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定批准的业务,具体业务范围为:财产损失保险、责任保险、信用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农业保险、保证保险等人民币或外币保险业务: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再保险业务:各类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短期健康保险及其再保险的服务与咨询业务;代理保险机构办理有关业务:以及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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