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杉杉股份:《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观点网讯:11月3日,宁波杉杉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实质合并重整案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
公告显示,杉杉股份控股股东杉杉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杉杉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朋泽贸易”,与杉杉集团合称“债务人”)于2025年3月20日被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裁定进行实质合并重整,并于2025年10月21日15时以网络会议形式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系统召开其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审议相关议案。
2025年10月21日15时00分,债务人第三次债权人会议暨出资人组会议以网络会议形式通过“破栗子-破产案件一体化管理平台”会议系统召开。本次会议由债权人分组对《杉杉集团有限公司和宁波朋泽贸易有限公司重整计划(草案)》进行表决,出资人组对《重整计划(草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进行表决,表决期已于2025年10月30日17时届满。
经债权人和出资人分组表决,职工债权组和税收债权组表决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有财产担保债权组、普通债权组和出资人组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因此,《重整计划(草案)》未获表决通过。
杉杉股份表示,后续,管理人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法律法规继续推进重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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