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公司新闻 - 正文

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李建光被警告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原标题: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被罚款30万元,责任人李建光被警告)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1月4日,吉林金融监管局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因以财务顾问费形式收取信托报酬,且收取财务顾问费未向受益人公开,被吉林金融监管局对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罚款30万元。对李建光警告。

天眼查资料显示,吉林省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2年03月19日,注册地址为长春市人民大街9889号,经营范围包括:(本外币)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作为投资基金或者基金管理公司的发起人从事投资基金业务;经营企业资产的重组、购并及项目融资、公司理财、财务顾问等业务;受托经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的证券承销业务;办理居间、咨询、资信调查等业务;代保管及保管箱业务;以存放同业、拆放同业、贷款、租赁、投资方式运用固有财产;以固有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从事同业拆借;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统计显示,共发现公司存在自身风险147条,周边风险8761条,历史风险629条,预警提醒670条。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中国银行行业内竞争力的护城河较差,盈利能力优秀,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如该文标记为算法生成,算法公示请见 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