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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尼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预处罚已下达受损股民可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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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ST东尼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预处罚已下达受损股民可索赔)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吴墨 编|深海

11月4日,ST东尼发布《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ST东尼A股股票于2025年10月31日、2025年11月3日、2025年11月4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以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自查核实,并发函问询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经营情况及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经自查,并经向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函证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及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其他影响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筹划涉及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经自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未发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热点概念情况。

经核实,公司未发现可能导致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其他股价敏感信息或者可能导致股票交易严重异常波动的其他事项。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值得关注的是,ST东尼于2025年10月29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25]19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东尼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ST东尼重大合同进展披露不及时。二、ST东尼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浙江监管局拟决定:一、对ST东尼给予警告,并处以700万元罚款;二、对沈新芳给予警告,并处以350万元罚款;三、对沈晓宇给予警告,并处以170万元罚款;四、对杨云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五、对钟伟琴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六、对翁鑫怡给予警告,并处以90万元罚款;七、对罗斌斌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

对此,四川鼎众律师事务所余君律师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年1月10日至2024年1月5日买入过,并在2023年1月5日收盘持有ST东尼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参加免费报名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66)进行索赔登记。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东尼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31条,专利信息17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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