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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特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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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莱特光电董事会审议通过发行可转债议案)

雷达财经 文|冯秀语 编|李亦辉

11月14日,莱特光电(688150)于该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相关议案。自查结果显示,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处罚的情况,也未被采取监管措施。

天眼查资料显示,莱特光电成立于2010年02月21日,注册资本40243.7585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王亚龙,注册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99号3幢3号楼。主营业务为OLED有机材料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目前,公司董事长为王亚龙,董秘为潘香婷,员工人数为382人,实际控制人为王亚龙。

公司参股公司4家,包括陕西莱特迈思光电材料有限公司、北京莱特众成光电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蒲城莱特光电新材料有限公司、陕西莱特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等。

在业绩方面,公司2022年、2023年、2024年和2025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2.80亿元、3.01亿元、4.72亿元和4.2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7.84%、7.27%、56.90%和18.77%。归母净利润分别为1.05亿元、7704.58万元、1.67亿元和1.80亿元,归母净利润同比增长分别为-2.28%、-26.95%、117.17%和38.62%。同期,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11.70%、12.66%、15.76%和17.75%。

在风险方面,天眼查信息显示,公司自身天眼风险25条,周边天眼风险17条,历史天眼风险2条,预警提醒天眼风险11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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