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证监会推商业不动产REITs试点)
11月28日,证监会发布《中国证监会关于推出商业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简称《公告》),明确了商业不动产REITs基金注册及运营管理要求,基金管理人和专业机构责任等,旨在丰富资本市场投融资工具,支持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持续增强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所谓商业不动产REITs,是指持有商业不动产、以稳定现金流为收益来源的封闭式公募基金。此次《公告》清晰界定了基金注册、运营管理等核心规则,着重强调基金管理人需承担主动运营职责,并联合托管人及专业机构压实执业责任。
《公告》对产品申报设立提出明确标准:基金管理人需先完成全面尽职调查,并聘请合规机构提供评估、法律等专业服务;拟纳入的商业不动产需权属清晰、手续齐备,且已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同时符合国家战略与产业政策。
监管方面,《公告》明确监管机构负责风险监测与处置,交易所、基金业协会等承担自律管理职责。该产品其他运作事宜,将参照现有基础设施REITs指引执行。此次试点旨在丰富资本市场工具,强化其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提供支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