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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公布第二笔37亿公司债展期方案 这次提供了5个选项

来源:观点 2025-12-17 21:5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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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万科继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2万科MTN004)之后,第二个提出展期的境内公司债。相比“22万科MTN004”公司债最初的三个议案,这次提供了五个方案。

(原标题:万科公布第二笔37亿公司债展期方案 这次提供了5个选项)

观点网讯:12月17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2025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议案概要公告。


公告显示,该会议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召集,定于2025年12月22日10:00以非现场形式在NAFMII综合业务和信息服务平台存续期服务系统召开。


本次会议涉及债券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第五期中期票据,债券简称“22万科MTN005”,本金兑付日2025年12月28日,债项余额37亿元,本计息期债项利率3%,存续期管理机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这是万科继2022年度第四期中期票据(22万科MTN004)之后,第二个提出展期的境内公司债。相比“22万科MTN004”公司债最初的三个议案,这次提供了五个方案。


议案一: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8日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本金。


本期中期票据展期前已经产生的利息于原付息日起延期12个月支付,即2026年12月28日支付,延期期间不计复利。


展期期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


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二: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增加相应增信措施的议案。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8日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中期票据展期前已经产生的利息11100万元于原付息日正常兑付,即2025年12月28日内支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即利随本清。


本期中期票据展期将由发行人提供相应的增信措施。


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三:追加投资人可接受的增信措施、有条件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8日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中期票据展期前已经产生的利息于原付息日(2025年12月28日)正常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


对本期中期票据本金及展期利息追加投资人可接受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投资人可接受的其他大型深圳国企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或其他抵质押措施。


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四:追加投资人可以接受的增信措施、有条件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8日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中期票据展期前已经产生的利息于原付息日(2025年12月28日)正常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


对本期中期票据本金及展期利息追加投资人可接受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投资人可接受的其他深圳国企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或其他抵质押措施。


公司偿付后续到期债券本金之前需先行全额兑付本期债券尚未偿付的本息。


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五:追加投资人可以接受的增信措施、带条件调整中期票据本息兑付安排的议案。


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兑付时间展期12个月,调整后兑付时间为2026年12月28日。2026年12月28日偿付本期中期票据全部本金(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中期票据展期前已经产生的利息于原付息日(2025年12月28日)正常兑付(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2025年12月28日至2026年12月28日)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维持不变,即按照3.00%计息,展期期间的新增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同支付。


对本期中期票据本金及展期利息追加投资人可接受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深圳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或投资人可接受的其他深圳国企提供的全额不可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或其他抵质押措施。


发行人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偿付2025年12月28日后到期的债券本金之前需先行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尚未偿付的本息。本期中期票据的延期兑付不得影响发行人发行的各笔债券在2025年12月1日的兑付顺序,即发行人后续兑付任何按照2025年12月1日的到期顺序晚于本期中期票据到期的其他债券本金之前需全额兑付本期中期票据尚未偿付的本息,发行人违反此项约定兑付债券的,则本期中期票据立即到期,并全额兑付本息。


发行人未能清偿到期应付本期中期票据以外的其他债务(含境内外债券和贷款等)的本金或利息,则本期中期票据立即到期,并全额兑付本息。


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议案六:延长本期中期票据的宽限期的议案。


将本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的本息兑付日之宽限期由5个工作日延长至30个交易日。如在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内对本期中期票据本息进行了足额偿付、消除违约事件或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予以豁免的,则不构成发行人对本期中期票据的违约,不触发本期中期票据相关违约责任。即30个交易日的宽限期截止前不视为发行人违约,宽限期内不设罚息,不另行设置或产生违约金、逾期利息和罚息等,未偿付本金宽限期内按照本期中期票据票面利率继续支付利息,在宽限期内实际支付日利随本清,未偿付利息宽限期内不额外计息。


本议案应当由持有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表决权超过总表决权数额90/100的持有人同意后方可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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