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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风证券融资余额21.85亿元,正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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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天风证券融资余额21.85亿元,正被调查律师征集受损投资者维权)

雷达财经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东财Choice金融数据显示,12月22日,天风证券融资余额21.85亿元,较前一日下降1.17%。

值得关注的是,11月28日,天风证券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风证券于2025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52025018】号)。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违法提供融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上海百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牛彬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到2025年11月28日之间买入,并且在2025年11月28日收盘时持有天风证券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码:77)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4年4月29日,天风证券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7亿元,基本每股收益为0.04元,母公司净利润为-2.77亿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机构字[2007]320号的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且证券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中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部分,不得用于向股东进行现金分配。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857.3万元,其中包含累计公允价值变动收益5.91亿元,剔除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后,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中可进行现金分配的金额为负数,公司不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因此本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风证券是湖北宏泰集团成员,位于湖北省武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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