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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股份2月13日换手率19.52%,刚被立案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原标题:天际股份2月13日换手率19.52%,刚被立案受损投资者可索赔)

雷达财经出品 文|肖文竹 编|深海

2月13日,天际股份股价报收于38元/股,换手率19.52%。

值得关注的是,2月11日,天际股份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天际股份于2026年2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62026005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根据证券法及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维护自身权益。凡是在上市后至2026年2月11日之前买入,且在2026年2月11日收盘时持有天际股份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雷达财经注意到,2025年12月12日,天际股份发布《关于子公司之间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天际股份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拟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以自有资金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泰际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际材料”)提供不超过4亿元的财务资助、为控股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提供不超过2亿元的财务资助,上述额度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次提供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资助期限为自股东会决议通过后12个月,并按实际借款同期银行贷款LPR(不低于公司实际银行贷款利率)结算资金使用费,具体以实际签订的协议为准。

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25年第三次专门会议事前审议通过,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非关联董事未过半数,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借款事项发生在公司合并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之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具有实质的控制与影响,能够对其实施有效的业务、资金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资金安全。泰际材料少数股东为自然人,资金及担保能力有限,因此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和担保;泰瑞联腾少数股东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公司章程》中规定其不得为合并范围外的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及担保,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不参与泰瑞联腾生产经营,因此均未提供同比例借款及担保。本次子公司之间借款事项资金费率公平合理,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天眼查资料显示,天际股份专利信息541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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