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标题:时富投资附属承租香港将军澳新都城两铺 三年代价约530万港元)
观点网讯:9月9日,时富投资集团公告,作为业主代理的独立第三方已确认及接纳其附属公司发出的租赁要约,租赁物业为将军澳运亨路1号新都城第一期地下G8及G9号铺,用作集团零售管理业务店铺。
订约双方为恒基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代理)及实惠物业(新界)有限公司(租户)。实惠物业为时富投资拥有99.01%权益的附属公司,主营租赁及物业投资。
租期固定3年,自2026年11月9日起至2029年11月8日。三年应付代价总值约530万港元,包括基本租金、印花税及租户估计复原成本,另按每月总营业额(减去每月基本租金)的5%分成。按金约50万港元,相关款项以集团内部资源支付。
集团将确认的使用权资产未经审核价值约500万港元,按香港财务报告准则第16号采用增量借款利率贴现。基于该价值计算的最高适用百分比率超过5%但低于25%,订立租赁要约构成须予披露交易。
公告显示,业主最终实益拥有人为阳光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股份编号435),代理最终实益拥有人为恒基兆业地产有限公司(股份编号12)。业主、代理及其各自最终实益拥有人均为独立第三方。
租赁条款经参考附近地区类似可资比较物业的现行市价租金后公平磋商厘定。董事会认为,订立租赁要约属日常业务过程中按一般商业条款进行,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可为集团获取收入并维持营运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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