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套现2亿港元,58集团姚劲波违规减持万物云)
万物云(02602.HK)的2026年中期报告里,藏着一件不太体面的事。
非执行董事姚劲波,在2026年6月和7月两轮减持万物云H股,合计套现超2亿港元。
第一轮,6月10日至6月29日,卖出674万股,成交价16.03至20.70港元。
没有事先书面通知万物云董事会主席或指定董事,违反了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第B.8段。
第二轮,7月20日至7月31日,卖出510.89万股,成交价16.62至18.12港元。
(图源:万物云2026半年报)
不仅没有书面通知,还撞上了禁售期。
万物云的中期业绩禁售期是7月14日至8月13日,姚劲波的减持正好在窗口里。
违反的是上市规则附录C3第A.3段。两轮减持,两次违规。
(图源:万物云2026半年报)
姚劲波给万物云的解释是:这是他外部投资管理团队的“无心之失”,并非本人蓄意为之,他本人没有参与,也不知情,且没有掌握任何内幕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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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姚劲波和万物云的关系,远不止“非执行董事”这么简单。
2017年,万科物业引入外部股东,姚劲波通过58集团以战略投资者身份斥资约3亿元,认购了万科物业5%的股权。
这笔投资,比万物云上市早了五年。天眼查显示,姚劲波为万物云的非执行董事。
2021年12月,赶在万物云上市之前,姚劲波转让了所持2.14%股权,套现约19.91亿元,落袋为安。
持股比例降至2.86%,到2022年年中进一步稀释至2.57%。
(图源:万物云2022半年报)
2024年4月,姚劲波方面进行了一轮减持,持股比例下降至1%。
2026年6月、7月,两轮违规减持,持股清零。
九年时间,累计套现超过21亿元。
三亿进去,二十一亿出来。
这笔投资的回报率,比姚劲波做58同城的生意,来得更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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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劲波的解释,站得住脚吗?
“外部投资管理团队的无心之失”,一个管理着数十亿资产的团队,连“减持前要通知董事会”和“业绩禁售期不能交易”这两条最基本的上市规则都不知道?
港交所上市规则附录C3的规定,任何上市公司董事都不应该陌生。
第B.8段要求减持前书面通知并取得确认,第A.3段明确禁售期限制。这些都是董事合规培训的基础内容。
“不知情”这个理由,在合规层面很难成立。
作为上市公司非执行董事,姚劲波对自身持股的交易负有法定责任。
外部团队操作,不代表他本人免责。
更何况,他事后的补救措施是“重新深入研习有关董事及最高行政人员进行证券交易守则”,这句话本身,就是对“之前没有认真学过”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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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物云的回应也很有意思。
中期报告如实披露了违规事项,但用词克制:“姚劲波向万物云方面报告了上述违规事件,并确认该违规是相关负责其外部投资的管理团队的无心之失”。
(图源:万物云2026半年报)
如实披露,但不主动追责。
姚劲波是万物云的非执行董事,不是普通股东。
他本该是公司治理的监督者,却成了违规的当事人。
万物云能做的,也只是在报告里如实写下这件事。
减持本身没错,股东有权利退出。
但减持的方式错了,两次违规,一次没通知,一次还在禁售期里。
合规意识不足,还是“反正要走了,无所谓了”?
姚劲波用九年时间,从万物云赚走了21亿。
但这21亿里,有2亿是带着违规记录离开的。
对于一个曾经以“战略投资者”身份进入、以“非执行董事”身份参与公司治理的人来说,这个句号,画得不太好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