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现比例不足20%云内动力调整分红方案

来源:证券时报 作者:李曼宁 2017-02-23 10:0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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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内动力(000903)领受关注函后,迅速对分红方案作出了调整,从“10送5转5派0.75”调至“10送3转7派0.8”,以符合监管要求。

具体而言,云内动力2月21日晚间披露的原分红方案不符合“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占利润分配比例最低应达20%”的监管要求。

依据现行法规,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于是,在公告披露后,交易所发出一纸关注函,要求云内动力作出说明。

云内动力自查后回复监管问询表示,在考虑上述因素后,认为公司的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本次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而控股股东提议的《关于2016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仅为13.04%。

基于此,在新调整的利润分配方案中,云内动力现金分红由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75元调高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送红股比例由每10股送5股下调至每10股送3股。

实际上,送红股与公积金转增股本类似,均只是资金在股东权益类账户下的转移,本质上为上市公司会计科目间的调整。而现金分红,则是上市公司用“真金白银”回报股东。

此外,深交所还关注到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减持意向。深交所请公司董事会核实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在方案披露后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减持计划的范围应包括其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云内动力股份。

云内动力回复表示,自分红方案披露后未来6个月内,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意向,具体减持股数不超过951.74万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8%。公司董监高管理人员通过第一期、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其中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合计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公司股份525,88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6%,所持股份的买卖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统一操作。

深交所还要求云内动力量化说明方案实施后对公司报告期内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的摊薄的具体情况。

公司表示,方案实施后,按照最新业绩预告的预测数以及2017年年报,调整后的2016年度的每股收益将由原来的0.24元至0.28元减少至0.12元至0.14元,每股净资产数将减少至2016年年报披露的每股净资产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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