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业绩从预计增长112.82%至162.72%,到增幅下调为6.41%至56.32%,再到预计大幅下滑44.92%,直至“由盈转亏”彻底变脸,曝出1.287亿元巨亏,猛狮科技现已四度预告去年业绩,有三次下修,“准头”之差令人咋舌。
但事情似乎又不是预测不准那么简单,猛狮科技此前应已预计到情况不妙,并在3月初发布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但拖到4月初才披露巨亏的坏消息。而就在这段“宝贵时间”里,公司有部分限售股东持股解禁,他们是否已趁机套现,猛狮科技至少应该给承受股价下跌的中小投资者一个说明吧。
业绩快报前后落差1.8亿元
4月2日,猛狮科技发布2017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公司预计的去年净利润由修正前的盈利5175.99万元修正为预计亏损1.287亿元。
猛狮科技此前曾于1月31日、2月28日两次下修业绩预测,对于业绩预告的再一次“变脸”,公司给出的解释是,部分清洁电力业务的收入确认与会计师事务所的认定存在一定偏差,对相关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进行了调减;全资子公司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2017年度经营仍未达到预期,对收购遂宁宏成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了全额减值;控股子公司台州台鹰电动汽车有限公司、上海太鼎汽车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根据产品价格情况、呆滞物料状况及期后处置情况对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进行了重新估算,调整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金额。
猛狮科技的前次业绩快报是在2月28日发布的,为何4月2日的修正一下子砍掉了1.8亿的业绩,且直接造成盈亏逆转,难道公司对自己的业绩水平心里没数么?其实,早在3月2日,猛狮科技就曾发布了一份关于2017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称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和固定资产等的清查,拟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1.16亿元。公司当时表示,此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将导致2017年度净利润减少1.06亿元。
猛狮科技2月28日业绩快报预告的年度净利润是5175.99万元;此前,在1月31日预告的年度净利润是1亿至1.469亿元。那么,问题来了,以5175.99万元或1亿元为基数,即使按公司3月2日预计的要减少1.06亿元净利润计算,公司都存在由盈转亏的风险。那么,已经知道情况不妙的猛狮科技,为何迟至4月2日才确认了年度亏损?
“时间差”恰逢600万股解禁
记者发现,就在3月2日到4月2日的“时间差”里,猛狮科技恰有一批股权解禁。3月5日,猛狮科技发布部分限售股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2016年,猛狮科技曾向屠方魁等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华力特100%股权,到今年3月6日,华力特部分原股东所持有的600.7973万股解除限售,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0589%。
明细来看,这600多万股是由张成华、力瑞公司、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共9名股东持有的。其中,力瑞公司于3月17日预告减持计划,拟减持106.8万股。不过,由于从预告到实际减持需有15个交易日的间隔,因此,力瑞公司应该尚未实施减持。
但邱华英、黄劲松、刘玉、饶光黔、周文华、廖焱琳、张婷婷等7名股东的解禁股份占总股本比例较低,个人的持股比例也较低,无需预告及公告。这些股东是否已经减持套现,猛狮科技的普通投资者不得而知。
昨日,猛狮科技利空袭来,公司股价低开低走,至收盘跌幅4.41%。对于因公司信息披露滞后而蒙受损失的中小投资者,猛狮科技是否应说明一下上述解禁股东是否已提前一走了之?
信披重大差错谁来担责
当然,猛狮科技的态度也是“诚恳”的,公司在4月2日的业绩快报修正说明中专门“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称,公司将对此次业绩修正的原因进行认真分析,按《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规定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问责,并在以后的经营管理中加强业务培训和监督考核,持续提高相关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会计核算水平,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可是,记者发现,猛狮科技几年前也曾“诚恳”过一次。事情的起因是猛狮科技2013年度财务报表中的商誉及应付账款科目存在错误,导致年报中总资产、流动负债、负债总额等项目也存在错误。同时,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均存在多处错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应由2738.80万元更正为-2931.88万元。因上述差错,猛狮科技在2014年6月4日被深交所出具了监管函。
此后,在回复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反馈意见时,猛狮科技表示,针对上述财报差错,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根据《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等规定,对公司财务总监及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通报批评,要求其作出深刻检讨。
记者翻阅猛狮科技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12年披露),在“责任的承担形式”条款下,“责令检讨并改正”、“通报批评”是最轻的两项,更为严厉的还包括“调离岗位、停职、降职、撤职”、“赔偿损失”、“解除劳动合同”等。
此次,猛狮科技年报业绩预告(快报)大失准头,到底相关责任人员将如何被问责,公司又怎样避免类似情况再次发生,所谓《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是不是形同虚设,市场和投资者将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