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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15投诉公示】小鹏汽车-W新增10件投诉公示,涉及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问题等

来源:证券之星投诉公示 2024-12-12 00:4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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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小鹏汽车-W新增10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苏州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高新区国际汽车城汇通路9号)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2月10日,消费者服**(手机尾号 7871,用户ID ****8879)反映其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合同->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03日,双方自行和解或者投诉人撤回投诉
  • 处理部门: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苏州小鹏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2月10日,消费者朱**(手机尾号 4526,用户ID ****6807)反映其于2024年12月10日通过现场购买米面及其制品(自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苏州市虎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店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2月06日,消费者冯**(手机尾号 0208,用户ID ****3474)反映其于2024年12月06日通过现场购买其他乘用车。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其他投诉问题,要求退赔费用。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1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苏州市张家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绍兴万悦城体验中心)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2月05日,消费者经**(手机尾号 9779,用户ID ****2168)反映其于2024年12月04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其他投诉问题,要求退货。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绍兴市上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1月21日,消费者孙**(手机尾号 3333,用户ID ****3812)反映其于2024年11月21日通过现场购买其他汽车及零部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03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1月14日,消费者高**(手机尾号 7381,用户ID ****7525)反映其于2024年11月14日在其他平台通过网购购买其他汽车及零部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04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广汕路店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1月07日,消费者舒**(手机尾号 7750,用户ID ****6527)反映其于2024年11月07日通过现场购买其他汽车及零部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售后服务->其他售后服务问题,要求停止侵权、核定侵权责任。
  • 处理结果:2024年11月19日,未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15日,消费者张**(手机尾号 3434,用户ID ****7883)反映其于2024年10月15日通过现场购买汽车修理服务。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导致消费者受到产品伤害(因产品设计不合理、质量不合格、警示信息不全等原因而导致消费者受到产品伤害)问题,要求修理,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小鹏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15日,消费者常**(手机尾号 6006,用户ID ****5147)反映其于2024年08月24日通过现场购买普通乘用车。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合同->发布或者利用虚假信息,诱人订立合同问题,要求退货。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被投诉企业:广州小鹏汽车科技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4年10月11日,消费者陈**(手机尾号 1328,用户ID ****5076)反映其于2024年10月11日通过现场购买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导致消费者受到产品伤害(因产品设计不合理、质量不合格、警示信息不全等原因而导致消费者受到产品伤害)问题,要求修理,更换,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2024年12月11日,达成调解协议
  • 处理部门:广州市天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智能算法生成,不构成投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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