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根据12315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平台数据,贝因美新增3件消费者投诉公示,详情如下:
被投诉企业:杭州贝因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11月24日,消费者陈**(手机尾号 3433,用户ID ****8792)反映其于2025年11月24日通过现场购买其他商品。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商标->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一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
被投诉企业:杭州贝因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12月01日,消费者杜**(手机尾号 4661,用户ID ****8626)反映其于2025年12月01日通过现场购买其他商品。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一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
被投诉企业:杭州贝因美品牌营销有限公司
- 投诉基本信息:2025年12月01日,消费者叶**(手机尾号 0847,用户ID ****5292)反映其于2025年12月01日通过现场购买其他商品。
- 投诉问题:可能存在质量->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问题,要求赔偿损失。
- 处理结果:一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被投诉人明确拒绝调解
注:投诉基本信息、投诉问题为当事人在全国12315平台投诉时自行填写。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