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保险机构集聚效应
21世纪经济报道最保险记者发现,除北京市建设的北京保险产业园、浙江省宁波市设立的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外,“十三五”期间可能出现更多类似的保险产业集聚区。
天津市表示,“十三五”期间,在空港经济区规划建设保险产业园,积极吸引保险类金融要素资源聚集,努力将其建设成为全国保险创新试验区和保险产业聚集区;重庆市表示,建设全国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徐晓华认为:“各地积极发展保险产业集聚区是好事情 ,可以通过建设,汇聚人才、资金、监管制度等要素,也有利于提高消费者的保险意识,从而加快行业发展。但是也要避免一窝蜂,尤其要考虑区域资源的合理分配,做好资源调配,最大程度发挥保险出产业集聚区的优势。”
而作为“过来人”的宁波市保险行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邵洪吉对此也深有体会。他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保险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一定要立足地方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利用新理念、新思维、新方法。比如,宁波国家保险创新综合试验区提出来要打造’全域’保险和’全产业链’保险,就是紧紧围绕宁波经济社会的发展特点,结合宁波产业升级战略,立足于将保险打造成为驱动宁波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
此外,其他各地也纷纷表达了对保险机构欢迎的态度。例如,山东省表示,到2020年,力争新增15-20家各类保险公司,3-5家注册地在省内的保险法人机构,50-70家保险专业中介公司。
广西壮族自治区规划文件显示,“十三五”期间,争取设立地方人寿保险法人机构、专业性保险法人机构和全国性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吸引保险机构在广西设立区域性总部、后援中心、信息中心、培训基地;支持经营水平高、服务有特色的保险公司在广西开设分支机构;增强保险市场活力;支持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南宁营业管理部升格为省级分公司;优化保险服务网点布局,延伸保险服务触角。
根据此前保监会主席项俊波的表述,保监会在牌照审批上坚持把握四个原则:一是企业自身条件要过硬;二是服务国家战略;三是关注空白区域;四是支持专业创新。
普遍原则结合各地特色
从各地“十三五”期间金融业发展规划来看,对保险的期待可以概括为“保险成为政府、社会控制风险、管理财富的基本手段,成为保障民生、促进和谐、加强社会治理、改进公共服务的必要工具,成为促进与保障经济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行业。”
具体而言,涉及个人寿险、健康保险、养老保险、大病保险、农业保险、责任保险、科技保险、保证保险、巨灾保险、出口信用保险等众多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