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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拟立法推动租购同权 多城已允许租房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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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局长樊群亦在广州市两会上表示,广州的“租购同权,学位到房”实施细则将很快出台,以形成指导规范。郑州则提出,对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承租方,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原标题:广州拟立法推动租购同权 多城已允许租房落户)

广州再次在探索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上率先迈出一步。

2月6日召开的广州市2018年度立法工作部署动员会透露,被列入该市今年度立法计划的《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拟对“购租同权”作出法律层面的明确和保障,包括将强调承租人可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就业、卫生和计生、文体、法律援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可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等。

此前,广州亦是全国率先提出保障“租购同权”的城市。2017年6月出台的《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就明确,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

各地正强调加快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而“租购同权”被普遍认为是其中关键。除广州外,南京、襄阳、郑州、沈阳、济南和扬州等诸多城市近期亦纷纷出台相关政策,有的甚至放宽至租房者可落户。

专家分析,“租购同权”并非绝对同权,而是相对同权,即消除过去购房者和租房者之间享有的公民基本权益的不对等问题。

立法保障租房户义务教育权

租一套房子即可享受与购房者同等的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这是当前许多在城市中“漂泊”的人的梦想。如今,这一梦想开始逐步成为现实,并且还将获得法律层面的有力保障。

从上述会议释放的信息来看,《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除要求广州市政府应当鼓励住房租赁消费,培育和发展房屋租赁市场之外,更重要的是写入有关推动“购租同权”的内容。

住建部有关负责人此前表态,将通过立法明确“租购同权”,逐步使租房居民在基本公共服务方面与买房居民享有同等待遇。

多位分析人士指出,立法有助于更好消除租房者与购房者过于明显的公共资源差异,以及引导房屋租赁市场更规范发展。

广州是最早提出“购租同权”的城市。2017年,广州被列为全国首批12个开展住房租赁试点的城市,随后在全国率先出台《广州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方案》,提出将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保障“购租同权”。

今年广州市两会上,广州市市长温国辉亦专门解读称,广州“租购同权”强调“学位到房,不是到人”,并且广州将研究化解一房多租带来的学位承载压力,以及将从市级层面加大学位供给,优化资源配置。

广州市教育局局长樊群亦在广州市两会上表示,广州的“租购同权,学位到房”实施细则将很快出台,以形成指导规范。

不过,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注意到,对比上述广州公布的相关官方文件和主政者的表述来看,此次《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草案中,“权”的范围有所扩大,不再只是单一的教育方面。

根据上述会议,广州的租赁住房承租人,明确可依法享受义务教育、就业、卫生和计生、文体、法律援助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并可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支付租金。

“‘租购同权’是相对同权,并非绝对同权。”广东省房地产研究会副会长韩世同对21世纪经济报道分析,从上述规定来看,这种相对同权的理念,体现在对租房者一系列基本权益的保障,以消除过去购房者和租房者之间基本权益的不对等问题。

“我们经济发展本身也到了注重社会更公平的阶段。”华南城市研究会会长、暨南大学教授胡刚亦对21世纪经济报道表示,除关系租购并举住房制度建立,深层次地看,“租购同权”亦是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本的核心要义,“但同权将有一个过程,难以一蹴而就”。

上述会议还透露,考虑国务院正在制定《住房租赁管理条例》,为避免出现与上位法不一致的情况,《广州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将于今年12月进行一审,并滚动至2019年进行二审、三审。

多城允许“租房落户”

从全国来看,“购租同权”当前已引起诸多城市共鸣。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发现,目前,南京、襄阳、郑州、沈阳、济南、无锡、扬州和哈尔滨等一批城市明确提出推动“租购同权”,或者是在出台实施相应政策。

比如,沈阳提出2018年12月底前,持有居住证的承租人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在就业扶持、住房保障、养老服务、社会福利、社会救助、居委会选举、人民调解员选聘以及随迁子女入学、参加中考等方面,享受公共服务,实现“购租同权”。

郑州则提出,对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承租方,享有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住房公积金服务、承租人子女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

值得注意的是,除基本公共服务外,不少城市的“购租同权”政策还与户籍改革直接结合,将“权”延伸至落户,力度更大。

郑州即在其试点方案中提出,对进行房屋租赁备案的承租方,允许其在居住地落户。此外,无锡、济南和扬州等城市,则直接在其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政策中附有相关内容。

比如,无锡出台的相关政策明确提出,凡在无锡市租住经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的合法租赁住宅,同时具备参加无锡市城镇社会保险、申领(签注)《江苏省居住证》均满五年(宜兴为均满三年)条件的,准予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来锡落户。

这背后的逻辑是,不少城市希望通过租赁住房这一形式,能够降低外来人员居住成本和门槛,从而达到吸引人口尤其是人才流入的效果,这亦是此番我国住房制度转型的一大重要方向。

胡刚认为,当前各城市积极推动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一大考量即是创新驱动发展背景下,城市之间发展竞争中对各层次人才的需求旺盛,而“购租同权”成为其中必须率先突破的一大关键。“系统地来看,甚至一些二三线城市将依靠良好的住房租赁市场脱颖而出。”

韩世同则分析,从租房者角度看,子女教育和落户是最受关注的两大“权”,但在政策逐步明朗过程中,未来城市还需更科学统筹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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