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财经 - 国内经济 - 正文

科技部关于发布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评估结果的通知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8-06-04 17:47:16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据科技部6月4日消息,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云南省、陕西省、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厅(科委),厦门市、青岛市、深圳市科技局(科技创新委),国资委,中国铁路总公司:

根据《依托企业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基〔2012〕716号),科技部组织对99个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实验室)进行了评估。经研究,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发布。

半导体照明联合创新、高速铁路轨道技术、矿物加工科学与技术、电网安全与节能、乳业生物技术、光纤光缆制备技术、中药制药过程新技术、压缩机技术等25个实验室为优秀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先进耐火材料、汽车噪声振动和安全技术、深海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技术、煤基清洁能源、饲用微生物工程、无线移动通信、长效和靶向制剂、土壤植物机器系统技术等62个实验室为良好类国家重点实验室。

固废资源化利用与节能建材、生物源纤维制造技术、煤矿安全技术、车用生物燃料技术、肉食品安全生产技术、数字多媒 体芯片技术、中药制药共性技术、全断面掘进机等8个实验室限期整改,整改期为2年。

风力发电系统、主要农作物种质创新、软件架构、高档数控机床等4个实验室未通过评估,不再列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序列。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APP下载

相关新闻: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