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9月12日消息:对外贸易经济部副部长马秀红在厦门举行的第六届中国投资贸易洽谈会上说,中国要更好地利用跨国并购,积极进行跨国并购法律与实践的探讨。
据新华网报道,近年来,跨国公司的全球并购已经成为国际直接投资的最主要形式,但是中国还是以新设企业作为利用外国直接投资的主要方式。实践中,外资通过并购国内企业而进入中国市场的案例已有发生,但因缺乏相关的法律规范,发展规模受到限制。
据介绍,世界范围内的跨国投资包括新设企业(也称“绿地投资”)和跨国并购两种方式。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全球跨国投资流动的一半以上都是以跨国并购进行的。尤其是在发达国家之间,以跨国并购进行的对外直接投资占很大比例。
对外贸易经济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周晓燕说,中国现行的一些法律法规、实施条例虽然具备一定的涉及跨国并购的基本框架,主要是针对解决跨国新设企业,对跨国并购缺乏可操作性,法律法规不健全,缺少规程。对外贸易经济部正密切关注跨国并购的发展,并致力于有关的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