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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货业高管监管体系开始运行

证券之星 作者:张玉祥 2002-09-16 07:3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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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资格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高管人员监管体系开始实施。
北京9月16日消息:日前,中国证监会网站新开设的期货市场资格公示栏目公布了《2001年度期货经纪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年检通过、失效和撤销名单(第一批)》,这标志着以资格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的期货公司高管人员监管体系开始实施。

  据新华网报道,期货公司高管人员监管体系是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并在借鉴国内外金融市场的实践基础上探索建立的,是以中国证监会提出的资格公示和责任追究制度为核心。

  据了解,所谓资格公示,就是由监管机关将高管人员任职资格的取得、丧失和变动情况,通过网站、报纸等媒体进行持续性地公开。整个行业以及社会公众可以随时获知这些信息。由于监管机关的这种公示行为具有高度的社会公信力,从而将高管人员置于包括广大投资者在内的社会各界的监督之下。

  资格公示必须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对于期货经营机构的违法违规行为,除对机构进行处理外,负有责任的高管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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